刑法的效力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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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反响极大的江歌案,陈世峰杀害江歌,最后日本法律判其20年有期徒刑。当陈世峰在日本服刑结束,回到中国,我国的司法机关还能不能审判他?当然可以。只是从人道主义考虑,因为他在日本已经受过刑了,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对他免除或减轻处罚。
属人管辖是属地管辖原则的补充,它针对在领土以外的本国公民。有一句法谚说“法粘在骨头上”,意思是只要你拥有某国国籍,那么不论你在天涯海角,你的犯罪行为,该国刑法就有管辖权。比如一位中国公民在国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由于害怕当地严厉的刑罚以及对当地司法制度的不信任,逃回国内,后被外国相关部门在国外通缉,对此案件,中国就可追究。
从实践的角度看,国内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主动调查此类案件,毕竟司法资源是有限的。但如果国外的司法机关向我国相关机构请求司法协助,中国自然也应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否则根据对等原则,如果你不管别国的事情,到时自己遇到同等问题,也很难指望他国会予以配合。
国人在外国犯法,刑法也能管
属人管辖显然会和他国的属地管辖原则有冲突,所以要进行一定的限制,即相对重罪管辖,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在“3年以下”的犯罪行为,可以不予追究。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达,领土管辖原则面临新的问题,虚拟空间是否属于领土?想象一下,他国黑客在国外利用网络潜入中国某银行系统,盗走大量的金钱,这是否可以适用领土管辖原则。一种有力的观点认为,领土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应当包括虚拟空间,只要这种虚拟空间有任何一个连接点发生在实体的领土之中,比如犯罪人所用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在中国、网上作案所侵入的局域网系统、终端设备在中国。<sup><a id="noteref_17" href="#footnote_17">[17]</a></sup>关于这个问题,仍未有定论。
强大的国家能够捍卫每个国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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