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小猪——后篇:多重人格 (第5/5页)
我明白这话说得有多苍白,但是我的确不知道除此之外还能说什么。
他:“我们这是第五次见面了吧?”
不久后,就在我绞尽脑汁考虑该怎么写下这些的时候,得知他自杀了。
现在我面临的问题是:如果“她”真的不在了倒好说了,因为犯罪的是这个男人,那么他应该接受法律制裁。如果“她”还在,任何惩罚就都会是针对两个人的——我是说两种人格的,这样似乎不是很合理。这么说的原因是我个人基于情感上的逻辑,如果非得用法律来讲……这个也不好讲,大多数国家对此都是比较空白的状态。反正我要做的是,确定他的统一,这样有可能便于对他定罪,而不是真的去找到“她”。
据当时在场的人说,他没有征兆地突然用头拼命地撞墙,直到鲜血淋漓地瘫倒在地上。
通过几次和他的接触,我发现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理智、冷静,就这点来说,和失踪的“她”倒是互补。还有就是: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多重人格。
他用他的方式告诉我,他没有说谎,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疯了。
这种事情很少发生,所以我想再次面对患者。虽然我反复强调我从没面对过他,但我还是再度坐到了患者面前——即便那不是同一个人。
经历这个事件后,时常有个问题会困扰着我:真实的界限到底是怎样的?有没有一个适合所有人的界定?该拿什么去衡量呢?
大约一个月后,患者体内“她”的性格突然消失了,而且还是在刚刚开始药物治疗的情况下。从时间上看,我不认为那是药物生效了。
我始终记得他在我录音笔里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好想再看看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