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边缘人 (第4/5页)
我在谈恋爱方面算是一把好手,总能成功扮演白马王子,给女士们开门什么的,但这只是因为我给自己创造了一个男性人设。我可以创造任何一种人设,我可以无时无刻创造自己想要的角色。我的心目中可以有12个乔治,他是变色龙,可以随着环境来变换自己的样貌。当我跟“地狱天使”们混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把自己代入一个来自南伦敦工人阶层的角色,扮演一个好伙伴。“嘿哥们儿,交给我吧”这种角色。但是乔治绝对不止一个。有一系列对各种各样人物的模仿。这样久而久之,我开始意识到所有的东西都是假的。所有人在我脸上看到的,都只是一张面具。我长久地活在一种妄想和焦虑中,觉得别人总会发现我的伪装。这就是那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感受了。那种令人天旋地转的悲伤,那种身体里面流淌着错误的荷尔蒙的感觉。出于好奇心,那个时候我开始服用雌激素,想看看这样能有什么效果。
我在1989年搬到伦敦,就再也没有往回看了。我下飞机的第一分钟就想,嗯,会好的。我当时在寻找可以接收我的女巫团,大概找了四五个月吧,就找到了。我们做什么?基本上来说,就是祈祷。祈祷时,你要跟那个地方的自然神灵对话,说,请帮助我找到你们吧。这些语言全部是口述的,从来不需要写下来。我想找的是那些有着旧启蒙传统的人,而不是那些用垃圾书来糊弄人的人,比如《青少年用的101条魔法》就是垃圾书。那是各种法术爱好者杂志铺天盖地的日子,到处都是小巫师杂志、小广告什么的。如果你追踪下去,最后会跟到一个叫“酒吧模拟会”的地方,在那里,他们会秘密给予你巫师身份。你去几次之后,就悄悄告诉他们说,你在找可以接收你的巫师团,想要入会。你不知道他们是谁,但他们会观察你。他们要是喜欢你,就会邀请你去喝茶,然后你就会发现,原来这些人就是巫师。
原本工作的工厂破产之后,我就去做了建筑工人。虽然一开始只是跟着一个熟人懵懵懂懂地入了行,但是做建筑工人我还是做得挺成功的。在30、31岁左右,我和海伦分手——在那之前,我们谈了五年半。她是歌剧演员。那时候,她开始跟我聊结婚和孩子的事情。我在性事方面是可以的,应该说还挺不赖的。我很敏感,但我不喜欢这样,因为这给我的感觉是错的。那种深深的、让人头晕目眩的悲伤,就像怀念过往的感伤一样,把人包围,让人沉湎——当你想要跟一个人更亲密的时候,这种可怕的、灰色的痛苦却弥漫得让人窒息。我是个很强壮的人,所以在体力上完全游刃有余。但是日复一日,终于到了这么一天,我想:难道就一直这样了么?我不能一辈子都这么过活。
然后就可以正式请求入会了。不会有人主动提供入会资格给你。你要真诚、谨慎、坚定,但也不要太急迫。他们在找的人,是想要把巫师当作职业的人,这是一个秘密的传统,秘密的社团。你要受到感召,才能加入。他们要找的是那些会把这个事情当作终身职业的人:你入会时可能是20多岁、30多岁或者40多岁,但他们期待你能一直干到70岁以上。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你想给另外一个人提供巫术训练,这个人就必须跟你加入同一个巫师团。这意味着,接下来的二十年你都得跟这个人相处。
我到24岁时,就不研究工程学了,转而研究电子学。我当时在做模组合成器。这大概就到20世纪80年代早中期了吧。我用了三年时间,建了一个巨大的65模合成器。这个玩意占了我半个房间——这个时候,我意识到我没有朋友,没有生活,也从来没跟女人说过话。我从来没去过酒吧,没搭过出租车,没在饭店里吃过饭,没在泳池里游过泳,也没去过海边。我住在伦敦中心,但什么人都不认识。我只会骑着摩托车跟老鼠一样跑,在工厂里工作,制造各种工业器件,然后回家继续做我的器件。这就是我的全部。我意识到,我没有生活。我连睡觉前想的都是电子工程,醒来第一件事也还是想着怎么拆解、组装电回路。
在我身上,事情进展得非常快。我用了四个月,就找到了我的女巫团。有人跟我说:“现在你身上有该隐的印记了。”(她笑了。)“你受到感召了。”我确实受到了感召。我读了那本书,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了。这就是我。我到死的那一天,都会坚持做我自己。应该说,我一直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现在这个身份有了名字。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给我父亲打工,负责在卖炸鱼的饭店把鱼放到碟子上。我当时15岁,十分讨厌这份工作。我做了六个星期,大概赚了300英镑,然后就用这笔钱买了一辆二手电动摩托车和一个头盔。我买了保险,就总是肆无忌惮地开着这辆排量50立方厘米的铃木摩托车到处飞驰。我认识一帮人,也是开铃木的,我们总是一起在街上乱窜,现在想起来,我们真像一群愤怒的黄蜂啊。在夜晚,五辆摩托车,离合器,还有五匹马力的引擎,你一个小时内就能开100公里。巴勒姆、克拉珀姆,我们都游遍了。当然也遇到过糟心事。我记得一个热得犹如整个城市都被放进了烤箱的夏天,我们在肯宁顿、奥瓦尔一带游荡,那里有一大排政府廉租房。其中一个房子里住着一个体型庞大的男人,他穿着背心,坐在椅子上,开着房子的前后门通风。我们的车就这么从他的房子里穿过去,他那会儿还在看电视呢。呜啊,呜啊,呜啊——摩托车的声音还犹如在耳。我们也会去博士山那里跟地狱天使摩托车俱乐部<a id="ch1-back" href="#ch1"><sup>(1)</sup></a>的人一起玩。不过他们这堆人挺奇怪的。后来我也加入他们的俱乐部,帮他们做机械维修。我17岁时,就跟“地狱天使”的其中一派人一起骑车了。他们跟美国的“地狱天使”不一样——英国的这些人都还跟母亲住在一起,是一堆有心理障碍的人,一天到晚只吃焗豆子、喝啤酒。外界看起来,他们的主要赚钱方式就是参加赛车,或者是做巡回乐队管理员、摇滚音乐会的保安什么的。但我遇见的大部分人其实都是一帮怂货。他们曾经搞扔斧头比赛什么的,但是从来不向人扔。这些人真是蠢到家了,对自己的车一窍不通。我在修车这件事上,可是一把好手,给他们好多人都做了全套的引擎和变速箱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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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时总是试着偷带一些机器回家。旧电视、旧收音机、轻便摩托车、除草机,任何电动的、机械的东西我都试着带,还带过一个热水器。我把它们拿到花园里,再找机会偷偷带走。真是酷啊。
城市里的巫师嘛,我觉得跟很多别的职业一样,很有可能会一直单身,打扮做派很有波希米亚风格。城市里的同性恋巫师比城郊的多,不过这只是因为非异性恋者在城市里会感到更自在。而我觉得,住在城市里的巫师也更爱人类。听起来很好笑吧。但这就是住在伦敦的人的特点。你必须得喜欢这种人山人海带来的刺激感啊。这才是你来伦敦的原因,不是么?那些住在城郊或者乡下的人,应该更内向些吧。
我小时候是个呆子。我上的是图尔斯山学校,那儿简直是一块丛林瘠地,大家都公然拉帮结派争来斗去的。那时候正好赶上婴儿潮,学校的人非常多。我长得很漂亮、圆乎乎的,但有点心理障碍,总是不知道周边发生着什么,回到家又满屋子都是腐烂的垃圾。我就埋头蜷缩到我的电工研究里去。我老是逃学跑到电气工程研究所,晃荡进去听课,好像我就是那个地方的主人——因为我有一套制服,黑色西服、黑裤子,还有领带。我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假装我是其中一员。那个研究所就在北岸的滑铁卢桥那里。我直接走进去,坐下来看书。大概一年之后才被发现。
如果你是一名巫师,却不住在大英图书馆附近,那就真是太糟糕了。为什么不住呀?伦敦大部分巫师都喜欢做研究,所以很多人都会骗票进大英图书馆。把图书馆票骗到手,这可是很好的“魔法”呀。(她低声说)有些人真是不应该得到那些票的。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拿到的。伪造信头?这些人都偷偷挤进去图书馆,图书馆里人满为患,这就是要排三小时的队才能看到那些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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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法和研究魔法的人之间有一种联系;不管是希腊的还是罗马的,不管是为了魔法书、古代手稿还是任何记录神迹的文本,不管是维多利亚时期还是爱德华时期的英格兰,巫师都去大英图书馆查书,这个传统可是历史悠久了。打个比方说,有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可能就跟很多人一样,童年一直跟母亲住在狭小的房子里,到了16岁从学校毕业,就只想得到一张大英图书馆的门票,因为他只想坐在阅读室里面,触手可及就能拿到那些魔法书,跟黄金黎明协会<a id="ch6-back" href="#ch6"><sup>(6)</sup></a>的创始人麦葛瑞格·马瑟斯一样。
他有好多枪,每个周末都会去乡下打鸽子。有一次,他带着一只鼹鼠回来,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打到鼹鼠的。他死的那年,刚好遇上武器大赦。我上缴了一大批普通手枪、史密斯威森牌的左轮手枪、自动手枪,还有手榴弹。他有六个手榴弹,还有一支十孔的霰弹枪。这可不寻常。这些武器他全都有,不知道是通过什么途径得来的,还有各种各样的弹药。我想那应该是1995年吧,我开车把这一大堆武器都送到警察那里。我问,现在是不是武器大赦?他们说,是的。我把车打开,警察看到里面的东西,问我,你愿意告诉我你的名字么?我说,不了,再见。我那个时候还不叫莎拉。我还是乔治呢。
滑铁卢桥对巫师们来说也是很好的去处。景致很优美:你可以看到威斯敏斯特和金融城,还有罗马—凯尔特时代遗留下来的凯尔特弯刀和祭品,以及从桥上被抛下来的朝圣者徽章和法术遗留物。比如说,你要做一个蜡制的护身符,那就得用一点蜡,一束草药,然后烧一节烛什么的。通常来说,整套咒术会结束于太阴月<a id="ch7-back" href="#ch7"><sup>(7)</sup></a>的末尾;这个时候,残留下来的物件就得要处理掉。要么是直接烧掉,要么就丢进水里。那种有力量的东西,不能混于尘埃,你当然也不想把它跟耳环之类的杂物放到一起,或是不小心把茶洒到它上面,更加不想把它扔进垃圾堆。它太特别了,绝不能跟垃圾混到一起。
后来,他在沃克斯豪尔桥路一家卖炸鱼和薯条的饭店里工作,每周六他都要出去找那些醉了酒的在街上晃荡的人,跟他们打一架,就是为了打架而打架。回来时身上总是有血。他满口金牙,鼻子也已经被打断好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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