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 (第3/5页)
我们这里也存放过中国人的骨灰,他们的文化很独特,认为骨灰不仅仅是骨灰。对他们来说,人是有两个灵魂的,去重生的灵魂是其中一个,归我们这里看管。有些灵魂会跟骨灰待在一起,留在这个国家。所以在这里存放骨灰,灵魂的一部分也跟着骨灰住在这里。为了让中国人也能来这里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就设立了这套设施。留在这里的灵魂是需要照顾的,所以他们会带酒水来,为先灵点香,这就是他们的祈祷方式。吃的喝的都要有,因为这会让先灵快乐。中国人的丧葬,每次到场吊唁的宾客会有60到80人,这样他们都能看到我们设立的骨灰堂。我知道他们在别的地方肯定无法得到这样的服务。菲律宾人办丧事时则要通宵守夜。他们会把食物带来,跟遗体通宵坐在一起,每次葬礼到场的人能有200到300人。普通的丧葬承办人可承载不了这个体量的来客。每次有菲律宾人办葬礼时,我们都把最大的房间留给他们,里面可以坐60到70人,过程完整而美好。仪式过后,他们就可以自己掌管那个房间——因为这个时候我们已经下班了——他们接手继续接待,把桌子什么的都摆出来,摆上食物,搞得像在自助餐厅一样,然后在那里守一整夜。我们就是这样,会根据客户的文化提供服务。他们可能会待一整个周末,到了周一才回家,这时候我们就负责把遗体寄送回菲律宾。菲律宾社群的人口基数很大,但以后也可能会减少。年轻的一代可能不会想把遗体寄回菲律宾。我们寄送的菲律宾遗体年龄大约都是50、60或70多岁的。他们都在菲律宾出生,家人都还在家乡。年轻一代则都如英国人一般了,他们想在这里受葬。我们也做过几场跟非洲的有点像的菲律宾葬礼。现在这代人里面95%还是希望叶落归根,但年轻一代就并非如此。到了第三代,应该全部都会选择葬在这里,所以这条客户线肯定会慢慢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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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知道我们吗?会来找我们吗?我们希望现在做的工作将来能带来回报。
所有人,不约而同的、即时的反应就是“离开”。每个人都想尽快离开。没人想留在那里。如果你开车经过一场车祸,情况就完全相反了。但在地铁站台,每个人都想赶紧离开,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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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看到那位姑娘尝试让身边的人让开。那个时候,在她身边的,除了我之外,应该还有四五个人。但我完全不记得她有推搡大家,让大家让开的动作。她只是用那声尖叫清出一条路。她那时离站台边缘大概有2米的样子。她得跑过去。她在奔跑之前就开始尖叫,她撞到列车上时,尖叫声戛然而止。
我绝对不会放弃,只是需要改变而已。一步一步走来,看到合适的机会,我就会做出改变。我们不是做出口贸易的商人,我们不是那种把产品放进货车,运到利兹然后出海去的商人。所以怎样才能一方面吸引更多客户,另一方面继续让这门生意正常运转呢?我们想,一定要做特殊而精进的业务,能够吸引人们从远方来参加葬礼。我们看向非洲。
我想,不管是想从山上跳下去,还是想在地铁北线的卡姆登站纵身跃下,从心理学角度来看,都是痛苦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理性思维会与非理性思维、不可理喻的想法不断进行斗争。你在这个过程中把所有感觉释放出来,与自己对峙,一次又一次地做出正确的选择,然后你就走过来了。
我乘飞机去了加纳,看了看当地的状况,觉得我们可以把生意扩展到加纳去。在加纳,丧葬服务这门生意也很大,规模跟我们用马车运送棺材的时候差不多。以前,在一个周五的夜晚,父亲、格雷姆和我专门跑到荷兰去看他们有没有我们想要的那种马。到了周日,我们买了两匹马带回英国。回来时,马还要经过检疫,要30天后才能拿到检疫结果。父亲14岁前经常接触马,对马非常精通。虽然我不太懂马,但是总体来说还是知道好马的标准的。我们大老远跑到荷兰去买马,就是因为我们知道英国没有这种好马。我父亲说,在我还小的时候,祖父办的马车拉棺葬礼可是绝无仅有。我们需要找回这种质量的马并带回英国来。父亲那时对他的马非常不满意,对走在那样的马前面感到非常羞耻呢。每当有人想要办马车拉棺的葬礼,我们就得去找一位老人家,他人很好,是专门跟电影行业合作的,给许多恐怖片供应过马匹。但是只消看看他的马匹就会知道,用来拍电影还行,但是要承担拉棺的重任,在人群中穿行,那可真是糟糕。我不是对这位老人家不敬(他已经去世),这些马对电影行业来说确实还行,但是对我们来说确实不行。祖父的马车队是绝妙的,所有的马都非常完美,马具一流,就连送葬人的穿着都一丝不苟。这就是我们能提供的服务质量,非同凡响啊。
这件事发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会在列车进站时转身沿着站台走动。我很乐意站在那里等,只是当列车进站时,我会转身走开,以防自己跟她做一样的事。这种感觉很像是站在高楼上往下看的那种眩晕感。你知道,那种眩晕可能会让你忍不住往下跳。你不是畏高,而是害怕控制不住自己。
出发去加纳时,我联系了一个当地人,这人说他们可以帮忙把遗体运回到加纳的村庄里,能提供这样那样的各种服务。到了那里,我们花几天时间看了看那里的太平间,然后马上意识到,这些东西都太垃圾了,我们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品牌跟他们挂钩。
列车的速度和她奔跑的速度结合起来,加上她那干净利落的跳跃方式,她是直接朝列车跳去的。她找准一个角度跳向列车,而不是横过去。她跳下去,击中目标。
我之前就听说加纳的情况很糟糕,事实也确实如此。到了那边,我觉得自己简直好像降落在了火星上。头几次出差,我住在宾馆里,那里住着南非人、澳洲人等,大部分都是做矿产行业的;还有很多黎巴嫩人、法国人和比利时人,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都从事建筑行业。我在那里认识了一些加纳人,他们如果告诉我说一点钟会来接我,其实三点钟才会到——这是典型的“非洲时间”。过了几年,我就完全习惯了。
我想,这件事情要是从物理角度分析,一定包含许多不同的因素,你懂的,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这个女孩只是碰巧“做对了”,我是说,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成功”。她应该花了不少时间观察列车,并且想办法搞清楚了做这件事的最佳方式是什么。因为如果你要做这件事,最糟糕的情况是你被列车碾过去,却仍然活着。
他们要用四五个月才能安排好一场葬礼,所以遗体就一直摆在那里,被冻得死死的。我们在英国的冰柜温度维持在6摄氏度,而他们的冰柜温度则维持在零下6摄氏度,搞得这里好像是冰岛的一部分一样。如果把遗体从冰柜里拿出来,它将腐败得非常快。要记得,他们要给遗体做传统洗涤,还要在守丧夜把遗体拿出来供大家吊唁。在我去过的任何医院,都贴着这么一个告示——你要提前三天告诉他们需要用遗体,他们得花一天来找到那具遗体,再用两天来解冻。而找错遗体还进行了解冻的事也经常发生。如果在遗体存放期间没有保持续费,他们也会直接把遗体从冰柜里拿出来。
我们这边的站台上一下子变得混乱极了。几秒钟之后,另一边的人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乱起来。我们三个人只是转头看着彼此,然后说:“我们赶快离开这鬼地方吧。”然后跑向出口。但所有人都在这么做。所以我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站台的,我只记得我们冲向扶手电梯,想要走到卡姆登大街上去。我们都很震惊。我们跳上一辆出租车,继续前往我们原本计划的目的地,同时想搞清楚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那幅景象停留在我的脑海里:列车开进来,开得飞快,但还不算太猛,然后是一声尖叫,一个人在奔跑。我一直想,她应该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女孩子,留着长长的金发,但是明显已经露宿街头好一阵子。她看起来有些衣衫褴褛,穿一条破烂的牛仔裤,一件脏脏的棒球衫和一双球鞋。她面色苍白,但以前一定很美。我只记得她尖叫、奔跑、跳跃,然后就碎裂了。
我去过一个太平间,看到有遗体被放在地上,腐坏程度不一——因为没续费。简直像是周五晚上的卸货港一样。到处都是遗体,整个画面极度不真实。你真得看看那个场景,看看那些遗体的样子。从冰柜里取出遗体后,在给遗体进行洗涤、穿衣的二、三甚至四小时的时间里(时间长短取决于是谁在做这些仪式,这些人的动作快不快),遗体同时也在解冻。等到给遗体穿上衣服,七种肯特布都放在身边,所有东西都弄好之后,遗体都已经湿漉漉、血淋淋的了。真是恐怖。
我们在肯特镇上了地铁,然后去了滑铁卢还是南边的什么地方,准备从那里往沃克斯豪尔走。我们在卡姆登镇停留了一下,然后转车去查令十字车站,不去金融街那边了。那时大概是晚上八点,到处都是人。沿着地铁站台候车的人挤了里三层外三层。几乎每个人都喝了点酒,好多人戴着圣诞帽,女孩子们穿着高跟鞋。毕竟是圣诞节前的周六晚上,毕竟是伦敦,毕竟是卡姆登嘛。我们站得离地铁列车进站的位置很近,大概有一节半车厢的距离,也就是不在站台的最尾端,但非常接近它——我们当时想尽可能往前端位置走,那里不会太挤;我们就站在那里等车。地铁列车驶进站台时,我看到了车头,它开得很快,不是快得出奇,但确实很快。地铁列车从我的右手边开过,紧接着我听到左手边传来一声尖叫。一声决绝的尖叫。这声尖叫并不可怕,但引人注意。不是恐怖,也不是惊奇,它带着……完全的决绝。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描述。我用眼角余光可以看到,在站台尾端——我们差不多是站在人群的最前面——那个姑娘从站台边缘跳下去,迎向开来的列车。她整个人基本上在车的冲劲之下四分五裂了,直白地说是这样。她不存在了。她瞬间变成了血、肉、骨,真的就是一瞬间。天知道这件事情对地铁司机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因为她直接撞在他面前。她和他之间仅隔着一面玻璃。可以说她的身体是直接爆炸、碎裂了,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被碎片溅到身上,但好像并没有弄到任何人或者任何东西上,因为列车继续往前开。
我当时这么想:我可以改变这里的丧葬服务现状。加纳的丧葬承办人做的事情真是太糟糕了。我们到加纳找到这块地,然后建了房子。(他把电脑屏幕微微倾斜,避开三月的阳光,让我可以看到他在加纳新建房子的照片;在其中一张照片里,他穿着丧葬仪式的服饰,全身裹着布,只露出一边的肩膀。)你看,这座房子里有一个餐馆,还有酒水吧台等区域,专门给那些远道而来的人使用。这是教堂,而这片区域是太平间和遗体洗涤处。我们现在把全部的规划都做好了,总共面积有1.4万平方米。我们代表的是克里布父子公司,而这就是我们的生意——克里布父子公司加纳分公司。
我当时应该是24岁,所以我们会在出去喝酒之前先在家里喝几杯,你懂我的意思吗?我跟两个非常好的朋友在一起,其中一个是跟我一起住的,另外一个住在南伦敦,跟我关系更好,认识的时间更久。那天下午他先过来,我们一起玩了一会儿;我很确定,我们之后就去了附近肯特镇的一家酒吧,喝了几杯。
火葬场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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