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4/5页)
“为什么你想知道是谁?”
“兔子马尔盖特?”
“因为他很可能和兔子分赃之后,又一个人回去,想办法打开保险柜。或者他又找了另一个人。”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我原本以为听到我的姓,你就应该心里有数了。兔子马尔盖特是我弟弟。”
“哦,”她把一根手指放在尖下巴上。我注意到她的眼睛很大,根本不需要那些化妆品。“我认为哈伦不会这么做。”她说。
我闭嘴了。
“哈伦?”
“闭嘴!”
“哈伦·瑞斯。他们一起干的。如果哈伦又回去——不可能。我想他不会这么做,他不会不告诉兔子。”
“等一下,”我说,“你犯了很严重的错误,我这辈子没有杀过人,甚至不忍心踩死一只蟑螂。甘地的非暴力主义是我教他的,和我相比,阿尔贝特·施韦泽<a href="#zs1" id="zhu1"><sup>[1]</sup></a> 可是杀人狂。”
“也许他们一起回去的。”
这次不是我在幻想,她的手指真的扣在扳机上,而且那东西看起来终于开始像手枪了,枪口就像加尔各答的黑洞。
“你还是认为兔子杀了旺达?”
“你这个大浑蛋!什么波维尔、法兰德斯。是你杀了旺达!”
“我没这么说。可是你怎么知道哈伦做了什么?”
“我做错什么事了吗?”
“我确定兔子绝对没有再回去。”
“混账东西!”
我没再多问。我们继续谈我和卡洛琳假设过的第三批小偷。当我解释我的想法时,简直就像要解释《麦克白》里的第三个凶手一样伤脑筋。一群闲荡的混混在屋顶上搜寻猎物,碰巧发现被打破的天窗,于是临时起意进去偷窃,出来之前又不小心杀了人。
我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你说自己名字的样子,就好像我一听就知道你是谁。很抱歉,我确实不知道你是谁。你会不会找错人了?我知道伯纳德·罗登巴尔这个名字不是很普遍,但还是可以有第二个的。我的名字是伯纳德·格林姆斯·罗登巴尔,格林姆斯是我母亲的娘家姓,就像波维尔或法兰德斯,所以——”
原本我还真的相信自己的推测,现在想想,它的可信度几乎为零。
“什么演戏的那个女的?”
雷是对的,虽然他的根据是错误的。杀克罗的凶手和杀科尔卡农的凶手也许真的有某种关联,而还兔子马尔盖特清白的唯一方法就是找出真正的凶手。警察不可能去做这件事,他们认定已经抓到真正的凶手了,为什么还要花工夫去找别的人?
“不是演戏的那个女的吧?”
如果不赶快还兔子清白,我的麻烦就大了,因为兔子的姐姐知道她弟弟离开之后我也闯进过科尔卡农的房子,而且雷现在弄清楚了我在他提到兔子之前就知道有这个人。雷应该会推测我和科尔卡农以及和克罗之间有某种关联,他迟早会采取行动。
“我是玛丽琳·马尔盖特。”
首先,他可能会像我一样彻底地搜查埃博尔的公寓。电话里的钱和书里那些稀有的邮票,他可能会遗漏,但是雪茄盒底层的手表和耳环一定会被他找到,那样他一定会再采集一次指纹。
“你是玛丽琳。”
那我的麻烦可就大了。他们已经在发现埃博尔的尸体后采过一次指纹,这也就是为什么我进去的时候没戴手套,而且老实说我也忘了要随身带一副手套。现在那该死的地方到处都是我的指纹,虽然指纹不能证明我杀了人(因为那些指纹在他们第一次搜查的时候还没有),但是那的确证明在埃博尔死后我进过他的公寓,我该怎么解释?
“我知道你是谁。你还是不知道我是什么人,是吗?”
我拿起电话打给卡洛琳,没人接;再打给丹妮丝,杰瑞德说她还没回家。我想电话一定有问题,我一直试着打电话找人,有人一直试着打电话进来,但是始终没有联系上。我的生活将成为这个疏离年代沟通不良的象征。我拨了二四六四二○○○,电话通了,我就这样拿着电话足足有一分钟没有开口,然后放下听筒转向玛丽琳,她正疑惑地看着我。
“总算有个开头。”我挤出我最能博得友谊的微笑,“我叫伯尼。”
“你什么也没说。”她说。
“我叫玛丽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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