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3/5页)
“是哦,看得出来你生意有多好。这事情花不了几分钟。”他耸耸肩,“或者,你愿意的话,我就打烊时来接你。你是六点打烊,对吧?”
“总之,你侦察了我们多久?”
“这样不好,”我说,“我六点四十五分有个约会。但如果现在去,我就得关门又跑回来开门……我告诉你怎么办。四点四十五分过来接我,我提早一个小时打烊好了。你看怎么样?”
“她真是个大美人,伯尼。还有她挽着你的模样,看你的眼神。忘了亨弗莱·鲍嘉吧,我看你就像爱情文艺片里的男主角。”
随着下午时间的消逝,我开始希望当场锁了门直接去停尸房。今天是星期五,天气又很好,于是只要可能,几乎每个人都设法提早离城去度周末。而且他们不会在中途停下来买书。
“我们喜欢等着看电影最后的演职员表。”
我这里并不比停尸间更有生气。这种时候,我就很高兴有一只猫做伴,不过此时此刻,它根本不是个伴。它睡在窗台上一会儿,等到觉得阳光太强,就在“哲学与宗教”那一区书架的高处找了个喜欢的栖身之地。甚至从我坐的地方都看不到它。
“我到了那儿,离散场还有几分钟,就找了个可以看到出口的地方,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会错过你。你们两个几乎是最后出来的。”
我打了两次电话给伊洛娜,没人接。我坐着看这期的《AB读书人周刊》,仔细看着上面列的书单,看有没有人在找我正好有存货的书。我不时会查阅一下这种东西,偶尔也确实发现手上有某个书商在找的书,但我很少会有进一步的行动。我只是觉得整件事好像太麻烦了,写个明信片,抄上价钱,寄出去,然后把书找出来留着,直到那个人确定要或不要为止。如果他要,你得把那鬼玩意儿包好,去邮局排队等寄书。
“不算。”
而这一切图的是什么,两美元的利润?或者五美元,或甚至十美元?
“好吧,我是有预谋的。这也犯法吗?”
不值得。
“接下来你就到了牧歌剧院的门口。”
当然,如果你有规律地做这种事情,发展出一套抄写、包装、寄送的系统,就可以为你的事业赢得利润。至少很多文章都向我这么保证过,我不得不假设他们说的是对的。
“我吃多了,就觉得该走点路。”
但好像还是麻烦得不值得去做。
“你吃过饭以后——”
看吧,这就是偷窃把人惯坏了。
“所以我往市中心走,想找一家餐厅,可是没有一家店能引起我的兴趣。最后我在七十九街找到了一家咖啡店。你知道,我觉得我们最近大概吃了太多的异国食物,所以我坐在凳子上吃培根芝士汉堡、炸薯条和卷心甘蓝沙拉,点了个苹果派当甜点,又喝了两杯普通的美式咖啡,加奶精和糖。整顿饭带给我的感动充满了狂野的异国风情。”
之前有一阵子,这家店有一点微薄但稳定的利润。我原先只是想拿来当个体面的门面和消遣的差事,没想到书店开始能自给自足,而且甚至能够养得起我。在意识到之前,我就已经不再偷东西了。
“所以呢?”
但这种日子没持续太久。在一个贪婪房东的鼓动之下,我又重操旧业。为了洗干净来路不正的钱,我索性用来买下这幢建筑。巴尼嘉书店很安全,要怎么经营随我高兴。
“这个嘛,我没吃晚饭。”
而且我不必抠着钱过日子,或寄一堆写满价钱的明信片给在堪萨斯州普瑞特市和加州欧克利镇的买家。我匆匆到街角去的时候,可以把特价书的桌子留在外头,如果有人拿了本有水渍的第二版瓦迪斯·费舍的小说跑掉,我也不必冒着中风的危险去追。如果收支能平衡,那很好;如果入不敷出,我永远可以靠扯谎进入一幢大厦,找目标下手开锁,很快拿个五百块来解决我的麻烦。
“那里离剧院有二十几个街区。”
当然,最近那一晚的努力没有任何收获。
“我知道,伯尼。我昨天晚上只是刚好在那儿。”
谁说我的麻烦结束了?
“侦探小说书店在百老汇大道和九十二街交会口那边。”
***
“‘同伴和犯罪’书店已经卖光了,‘三条命’店里又还没有进货。所以我就跳上地铁啦。”
快乐的念头促使我走到电话前,再试一次伊洛娜的号码。没人接。我放下电话,想着卡洛琳问我的那个问题,还有我给她的答案。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不过也很接近,足以让我心烦意乱了。
“跑那么远去买?”
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位于东二十五街顶楼的那个可怜的小房间里。我发现自己在想着照片里的那个男人。见鬼,我究竟在哪儿见过他?
“我刚好在那附近,”她说,“苏·格拉夫顿有本新书刚出版,我去侦探小说书店<a href="#zs1" id="zhu1"><sup>[1]</sup></a> 买书。”
他不是那张僵硬家庭照里头的男人,这点我很确定。有一点很关键,照片中那个手臂揽着浓发女子的男人绝对不会那么僵硬,就算死透了都不会那么僵。他很习惯拍照,从他喜形于色的样子看,好像还很爱抢镜头。
“它吃下的食物拿去喂一条蟒蛇都绰绰有余,”我说,“不要转移话题。你昨天晚上怎么会刚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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