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2/5页)
“标签上那家伙看起来很快活,对吧?好像他要开始跳舞了似的,就是手臂抱在胸前、蹲着像要坐下、可是下面根本没椅子的那种。要是你我去做那种动作,会一屁股摔在地上。”
我把手放进口袋,手指贴近我那一小串窃贼工具。
“至少百分之百。”
慢着,我想。如果他在家,正轻松地躺在浴缸里或正在款待访客;或者他出去了,回来时碰到我正在行动。“哦,嗨,雨果。我在薄伽丘大楼失手了,想花几分钟偷你的公寓。”
“说对了。”他说着举起酒瓶,研究着标签。“产自保加利亚,”他念着,“反正是进口的。这里说是百分之百纯伏特加。”
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抵挡不了顺手牵羊的冲动。我既不是极端反社会分子,也不是窃盗狂,我不偷朋友的东西,可是雨果·坎德莫斯算朋友吗?他以前是埃博尔的朋友,或至少他是这么说的,我还挺喜欢他的,也觉得跟他意气相投,但那是在他送我出门、让我关在衣柜里、且两手空空地回家之前。这或许不是他的错,而且凭良心说,可能我动作不够快也是部分原因,但不管该怪谁,都会减损我们友谊的牢固程度。
“很便宜。”
此刻站在门口,我还可以保持冷静,我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洗劫坎德莫斯的公寓。但如果我上楼,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吸引我的目光、扯紧我的心弦,那我会有什么感觉?不是那张华丽的奥布松织花毯,那太大了没法偷,但那块西藏老虎毯呢?或是极容易包起来扔进手提箱的那些日本根付呢?或者,最具吸引力的莫过于甜蜜蜜且无法追踪来源的现金了。我或许把持得住,可是我很痛苦,而且刚才的任务失败了,我不想就这么算了,放过五千美元亮闪闪的钞票,而且我又喝了两杯路德米尔,而且——
“这玩意儿我们刚卖了一个月左右,”他说,“我不负责进货,不过老板命令我把这玩意儿拿来当招牌伏特加,你猜这意味着什么?”
哦。
“掺水?”我说,“如果这里头有加任何稀释的东西,我猜那会是甲醛。路德米尔,嗯?没听说过。”
我不能进去,能吗?我喝了酒,我是喝酒不开工、开工不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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