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2/5页)
“可是还有另一个女孩。”我说。
“你错过她了,”我告诉它,“回去睡觉吧。”
“《兰闺艳血》。他在里面演一个编剧,迪克森·斯蒂尔,你记得吗?他必须把一部小说改编为剧本,可是他根本读不下去这本书,于是找了个衣帽间的服务小姐来讲故事给他听。后来她被谋杀了,他就成了嫌疑犯。”
它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然后轻巧地从窗台跃下,匆匆去找它的水碟。拉菲兹是一只灰色虎斑猫,而我在这世上最要好的朋友卡洛琳·凯瑟则向我保证拉菲兹是一只马恩岛猫。后来我曾花了一些时间研究此事,倒不那么有把握。我只能说,拉菲兹身上唯一的马恩岛猫特征,就是没有尾巴。
“我想我记得,”我说,“别问我为什么,我记得很多书名和作者,这一行的职业病,另外我想我也很擅长记角色的名字。”
无论是不是马恩岛猫,拉菲兹都是一只勤奋工作的好猫,自从它进驻后,我就不再有过任何一本书遭到老鼠的毒手。我忽然想到,自己亏欠它许多。如果有只老鼠啃坏了《亨弗莱·鲍嘉的电影》的书脊,那我就得把这书扔掉,或者放在三本一块的特价桌上。那么正如她静静地走进我的店一样,她也会静静地走出去,而我会继续读威尔·杜兰特的书,对整件事浑然不觉,如同拉菲兹一般。
她的眼睛睁大了。“每个人都记得里克·布莱恩和萨姆·斯佩德,”她说,“还有《碧血金沙》的弗雷德·多布斯,以及《长眠不醒》里的菲利普·马洛。可是谁记得迪克森·斯蒂尔?”
我伸手拿起电话,拨到“贵宾狗工厂”,那是卡洛琳白天工作的宠物美容院。“嗨,”我告诉她,“我晚上不能跟你在‘饶舌酒鬼’碰面了。我有约会。”
“《兰闺艳血》里的迪克森·斯蒂尔。”
“这太好笑了,伯尼。吃午饭的时候我问你晚上有没有事,你还说没有的。”
“我爱的是银幕上的他,”她说,“那个亨弗莱·鲍嘉。《卡萨布兰卡》里的里克·布莱恩,《马耳他之鹰》里面的萨姆·斯佩德。”
“那是当时。”我说。
“是吗?”
“此一时,彼一时?怎么回事,伯尼?”
“我不在乎,”她说,“我为什么要知道他的一生?我不在乎他生于哪里,或者爱不爱他的母亲。不管他娶过几个太太,喝了多少酒,或死因是什么,我根本没兴趣。”
“一个美女来过我店里。”
“哦?那本书应该不错,但——”
“好运都被你抢光了,”她说,“整个下午唯一走进我店里的人,是一个牵着萨路基猎犬的胖子。为什么会有人这样?”
她摇摇头。“我不想买。”
“你是指走进你店里?”
“那本书已经绝版了,很难找。但我想你也已经有了。”
“我是指买一条跟自己不配的狗。他O形腿、胸肌发达,还有个突出的下巴,牵了条体形活像时装模特儿的狗,这像什么样子?他应该养英格兰斗牛犬。”
“我看到了。”
“也许你可以说服他换一条。”
“我正想这么说。”我的指尖放在那本书上,朝她的手指靠近。她的指甲修剪过,涂了厚厚的深红色甲油。我的则没有。我克制着不让自己的手指触碰她的,然后说:“嗯,我有一本乔丹·曼宁写的鲍嘉的传记。至少上次我看到时还在。”
“太迟了,”她说,“狗养了几天后,就会跟人黏在一起,彼此分不开了。不像人类的关系,因了解而分开。伯尼,这个美女是你以前就认识的吗?”
“有自己的调调。”
“完全是陌生人,”我说,“她进来买一本书。”
“从没有人能和他一样。”我说。仔细想想,你会发现这句话可以用来形容任何人。“他很特别,不是吗?他有——”
“然后带着你的心离开,听起来真浪漫。你要带她去哪里?剧院?彩虹屋餐厅?或者什么隐秘的小俱乐部吃饭?那种地方肯定很棒。”
“我太爱他了,”她说,“你呢?你喜欢他吗?”
“我们要去看电影。”
“我猜你是个影迷。”
“哦,”她说,“第一次约会,看电影一向是个好选择。你们要看什么?”
“对,我想买一本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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