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5/5页)
“你就是得卖!万不得已我可以告你。可是用不着,对吧?”他从皮夹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往柜台上砰地一放,“不用找零,”他说,“书我拿了。要是你挡着不让,就等着吃官司说你人身攻击吧。”
“我看没有。读书俱乐部出的版本我有过一本,可是——”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我说,“我可不会跟你争书。等等,我找零给你。”
“对。你这儿有没有《A:不在现场》?”
“我说了不用。零钱我不在乎,我刚花了一百块买下价值五百块的书。真是够蠢的,连自己的货都不懂标价。难怪你付不起房租。”
不管你怎么称呼它,我对这话题就是有些敏感。我的后背一阵冰凉,然后眼睛便落到书上,光打下来。“哦,”我说,“苏·格拉夫顿。”
<a href="#zhu1" id="zs1">[1]</a> 此处指的是美国作家苏·格拉夫顿的字母系列作品中的“A”Is for Alibi和“B”Is for Burglar,新星出版社已出版。
不怎么宽宏大量的人会称之为预谋犯罪。
<a href="#zhu2" id="zs2">[2]</a> 南茜·皮卡德(Nancy Pickard,1945—),美国侦探小说作家。
因为我的确是个贼,虽然这事我想尽办法瞒过众人。同时我也是书店老板,眼下我便是以这个身份坐在巴尼嘉书店的柜台后面。事实上,我已经放弃了窃贼生涯改行卖书,熬了一年没让自己进入陌生人家中。不过最近我又开始濒临参加十二步自救班的热切人士有可能称之为“退步”的感觉当中。
<a href="#zhu3" id="zs3">[3]</a> 琳达·巴恩斯(Linda Barnes,1949—),美国侦探小说作家。
我没从他的话里听出书名号来。书名号并非加强语气,仅代表它们是书名——还是掐了头的书名。应该是《A:不在现场》以及《B:窃贼》<a href="#zs1" id="zhu1"><sup>[1]</sup></a> 。他说的就是这两本,而且他还把后一本放在了我面前的柜台上——算是个线索,只是我没心领神会。再说我也没听出书名号来。我只听到这个壮实的家伙嘶哑着声音说我是贼——虽然外观不错——还问我是否有不在场证明。老实说,我可真吃了一惊。
<a href="#zhu4" id="zs4">[4]</a> 指纽约百老汇一家专营侦探小说的书店,英文名叫Murder Ink。
“外观不错的《窃贼》,”他说,“我看你该不会刚好也有挺像个样的《不在场证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