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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王国 (第3/5页)

父亲接起电话,“我没搭上回家的车,”我对他说道,“因为竞选的事。”

到了酒店,进了房间,我开始换衣打扮。劳伦娜给弟弟穿上浅蓝色的精致上衣,又套上背带裤,她穿上一件仿古一体式和服。父亲穿的是黑西装、白衬衫、牛仔裤。

当天晚上,我未能搭上回家的车,只好在波特雷罗山街区(Potrero Hill)的一个朋友家过夜。我打电话跟父亲报备,但是我很害怕打这种电话。最近,每次我在旧金山的某个朋友家过夜,第二天回家后,他和劳伦娜就瞅都不瞅我一眼。劳伦娜新开了家公司,工作很辛苦,父亲的工作也很繁重。保姆卡门照看里德的时间截止到每天下午五点钟,父亲下班后家里就不留任何雇工了。还有,里德晚上不好好睡觉。我怀疑自己不在家激起了他们俩的矛盾。

“好了,出发。”他说着,走到了门口。

选举在几周之后举行,四位候选人各自做简短发言。我当时正犯咽喉炎,声音小到简直听不见。我穿着灯芯绒裤子以求好运,上身是一件扭绳花纹厚毛衣。我的同学们都紧紧地挤在我身边,我感觉到生病时周围的人们激增的那种善意,于是不再拘谨,享受着同学们给予我的支持。

“等一下,我还没好。”我说道。我正在穿长袜,我的腿湿乎乎的,袜子拉不上去。

首演那天晚上,父亲让我给他留一张票,他从学校接上我,然后一起去看演出。幕布拉起,他在我耳边悄声说道:“你做得很好,我为你骄傲。”我希望当年级主席也能让他高兴。

“不要紧,”劳伦娜说道,“你不用着急。来,接着他。”说着,她把弟弟递给了我。看她的意思,是他们俩要先走一步,而我得留下来。

我决定竞选高一的年级主席,于是就在学校的布告栏里贴了很多宣传单。我交了几个新朋友,成立了一个戏剧社团,分批次组织学生到旧金山歌剧院参观。但这其实是闹着玩的,因为我对戏剧一无所知,在此之前,我从未看过戏剧。之所以与戏剧搭上边,或许是因为母亲说将来要为戏剧设计布景。

听她的语气,看她的动作,我明白过来了。他们动作很快,仿佛是要逃离这里,连晚饭吃什么都没空说了。

竞选年级主席

“你们俩出去玩吧,泳池那边就挺好的。”劳伦娜说道。他俩走出门,走进外面的阳光中。

信的内容我大部分都忘记了,只记得最后一句话:“如果换作是我,我会立刻把她招进学校里。”

我换回牛仔裤。每个房间的门口都有一辆红色的小推车,我把弟弟放在车里,那身漂亮的衣服也没给他换下来。他喜欢一会儿在车里,一会儿被抱起来。天气又潮又凉,下水游泳是不行的。弟弟“啊”地叫了一声,指着天空。虫子,树,泳池。光线柔和,淡淡的白云像吹散的餐巾纸,漫天都是。

“不,我现在就要给她看。”父亲说道。接着,他去书房拿来一张纸,赤脚站在厨房里,大声地读了起来。

我们来到小路尽头,再往前就是田野了。我把弟弟从车里抱出来,他向泳池跑去,路上好几次差点被草地上的土块绊倒,又好不容易摇摇晃晃地站住,就像腋窝里拴着绳子的牵线木偶。我追上去,抱住他,把他俯身放在泳池边的混凝土台子上,让他玩水。我在他身边蹲下,抓住他的腿。他用手掌拍着水面。

“我还以为你会收着,等她长大以后再给她看呢。”劳伦娜说道。我能看出来,她不想让我太过骄傲或者出风头。可是“留到以后”很可能就会遗失或者忘记。

“拍、拍。”我说道。

“真的?我能看看吗?”

“拍、拍。”他学着。

“你知道吗,我为你给‘舔蛋威尔默丁’写了一封洋洋洒洒的推荐信。”一天早上,他对我如此说道。

身后传来引擎声和笑声。我抬头一看,只见一辆敞篷汽车经过。那是一辆老式跑车,车身是铬黄色和奶油色,车上有几个十几岁的孩子,手和腿搭在车窗上。随着引擎的轰鸣声,汽车沿着通往酒店的蜿蜒长路开去,又拐上另一条路。那条路两旁各有一排大树,树叶茂密,仿佛一个极大的房间入口,阳光从鲜绿色的叶间穿过。

父亲把我的新学校称作“舔蛋威尔默丁”,我大笑一番,冲他翻了个白眼。

我不想在这里看孩子,我这样想。那才是我想要的,在那辆车里,跟那几个同龄人玩。

她这一番话就像针一般扎进了我的心里。或许我是无意间乱丢了衣物,好跟她有“一呼一应”的互动,就像母亲管教孩子那样,而她却让我吃了个闭门羹。我感到既丢脸又失策,这显得我粗心大意,而她却不是。

我偷了父亲的钱

她继续说道:“我要照顾小孩,还新开了一个公司,不能总跟在你后面收拾东西。”

一天晚上,父亲和劳伦娜出去了。我把弟弟哄睡着,又在楼上多待了一会儿。我翻了翻劳伦娜的更衣室,想找点小饰品、衣服、老照片什么的。我想找到一些她有但我没有的秘密。我找到了一瓶护肤霜,表面因手指蘸取而有了塌窝;一个长的三角形香水瓶,上面是玻璃瓶塞;还有几张弟弟的照片。更衣室里有一面一人高的试衣镜,因为略后仰摆放,照得我的屁股很大。她的衣橱未能透露更多信息,我挺失望的。

“好的。”我答应她。其实她的要求很合理。

我又穿过卫生间,去了父亲的衣橱。衣架上放着很多袜子、领带、毛衣,都用衬纸包着,沙沙作响。抽屉左边有一个马尼拉纸的信封。

在这个家里,我总是把东西胡乱堆在一起,就像往日跟母亲一起生活时那样:鞋、卫衣、菜板上的杧果皮、纸、牛粪状的袜子……我以为这样做会显得我很可爱,能从弟弟那里夺得一点儿关注。皮鞋事件过去不久,一天晚上,劳伦娜走进客厅,看到我留在地毯上成堆的袜子和卫衣,便对我说:“丽莎,从今天开始,你的东西要整整齐齐地归置好。”她的语气很冷。

我打开信封看了看,里面全是100美元的钞票,足足有两英寸厚!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现金,这让我目瞪口呆,就像以前只见过两三只瓢虫,却突然看到成百上千只瓢虫爬在一根树枝上一样。

演出结束后,我和一伙演员,还有舞台工作人员一起跑到剧场外面。草坪黑漆漆的,因为洒过水或者下过雾而潮乎乎的。我们用两件套头衫当旗子,玩了一会儿夺旗游戏。这是我进入新学校以来第一次无忧无虑地享受快乐,却没有考虑到湿草地对皮鞋的影响。第二天早上,我发现鞋跟处有好几条竖状划痕,仿佛被刀子划了一样,鞋面也因为沾了水而膨胀变形。草叶哪能如此锋利,竟然能割坏牛皮?回家后,我把鞋放回劳伦娜的鞋柜里,希望她不会发现异样。哪怕发现了,我猜她完全可以再买一双新的。几天之后,她发现了鞋子上的划痕,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如实相告,她有些不高兴,但此后再未提起此事。

我翻着这沓钱,心怦怦直跳。每张钱都又新又脆,发出酒精和粗麻布的混合气味,有点潮乎乎的感觉。

饰演阿德莱德女士的女生脖子修长,鼻音很重,剪着露易丝·布鲁克斯<a id="jzyy_1_250" href="#jz_1_250"><sup>(5)</sup></a>那种黑色短发,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对剧组里的明星大卫心生暗恋。他说话是英国口音,在剧中饰演斯凯·马斯特森。那段时间,我总是拿着道具和纸在他面前跑来跑去,可他却似乎没有注意到我。

我抽出一张钱,叠了两下,塞进裤兜里,又关上抽屉,下了楼。我的掌心出汗了,就在牛仔裤上擦了擦手。

开演那天晚上,我打算住在苔丝家里。劳伦娜把她的黑皮鞋借给我穿,那是一双琼·戴维牌的系带牛津鞋。我跟她的脚一样大,都穿6.5码。

他屋里有没有摄像头?我是不是留下指纹了?我神经兮兮的,生怕门后突然冒出个人来。我的双腿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弹力十足,胳膊也似触电一般,蹿动着一股愉悦。

还有两三周的时间,舞台剧就要开演了,我每周都得拿出一个晚上去学校参加排练。放学后我很想在学校里多待一会儿,但我没有,因为一旦坐不上家里安排的那辆车,我就没有车坐了。有排练的那些晚上,我都睡在朋友家里。有时候,在家里吃晚饭期间,父亲既不跟我说话也不看我一眼,甚至连劳伦娜都显得冷淡而面露不悦。他们并未向我解释其中原因,所以我以为他们是因为别的什么事而不高兴。后来父亲就开始跟我抱怨,说我总是不在家。

我是个小偷,但我发誓不会再偷第二次了,决不会。我不会再冒险了,就此收手。如果父亲发现了,他就能彻底证实我的不可救药,认为他对我的疏远是理所当然的。在“我犯了罪”的念头的驱使下,我更想去取悦他们。我跑到院子里摘了些花,将它们插在几个花瓶里,把花瓶摆在家里各个地方。

“不行,”他说道,“你自己想办法吧。”

那晚过后,每当父亲对我说:“丽兹,我们得谈一谈。”甚至仅仅是叫我的名字,我都会心头一紧,准备接受他的责难。

“你能接我回家吗?”我问父亲。每周五,他都会去皮克斯动画工作室,而非NeXT上班。我以为他从皮克斯动画工作室下班时可以顺道接上我。以前我都没有注意到,跟母亲一起生活时出行是那么方便,能轻轻松松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仿佛魔法一般。虽然我们俩经常吵架,但她从未拒绝开车接送我去朋友家、去看病、去学舞蹈、去学校。

在商场的橱窗里,我看见人体模型上有件贝纳通(Benetton)的风雨衣。衣服是银灰色的,就像树叶的反面。那件衣服售价79美元。它没有衬里,用的是防风雨布料,收腰款式,很好看,也很有女人味。我想,坎迪斯·伯根<a id="jzyy_1_280" href="#jz_1_280"><sup>(12)</sup></a>在下雨天去参加某个重要会议时就会穿这样的衣服。

在学校的秋季舞台剧《红男绿女》(<i>Guys and Dolls</i>)里,我没能争取到角色,只是担任助理舞台监督。我的朋友苔丝(Tess)是舞台监督,我们俩拿着活页夹,上面写着每一幕要用的道具、舞台方向、灯光提示。

父亲和劳伦娜又出门了,我蹑手蹑脚地去了父亲的衣橱,因为害怕和激动而浑身发抖。我不知道自从我上次拿过钱之后,钱的数量有没有变化。

说完,她就走进试衣间里,从挂钩上取下衬衫,把裤子用金属夹子夹好。她的动作迅捷而有力,我赶紧跟着她一起收拾起来。

这次我拿了两张,以防今后再没有机会了。

“怎么这么乱?”她说道,“不能随便乱扔啊!”

花百元大钞也有麻烦,到处都不收。我偷的第一张就在学校对面的餐馆里花不出去。我担心店主会怀疑我为何有这么多钱,继而传到父亲的耳朵里。所以,我花这些钱时总是偷偷摸摸的,从不在同一家店消费两次,花钱时也表现得自信又若无其事。

我拉开了试衣间的帘子,她看到此情此景,不禁皱起了眉头。

在贝纳通专卖店里,我已做好大钞被拒收的准备,可店员看都没看就收下钱,叠起衣服,放进没有衬纸的手提纸袋里,又给我找了零钱。我走出店门,衣服仿佛跟纸袋一样轻。我觉得飘乎乎的,因为用钱换物而忘乎所以。

等我选好衣服,试衣间里已是一片狼藉:挂钩上挂满了衬衫,地上丢满了裤子。但我并没有收拾,我要显示跟劳伦娜在一起的气势:我们俩就是这家店的女王。会有人来收拾这些衣服并将其归位的,再说了,我们的时间真的很紧张。

到家之后,我把衣服藏在抽屉深处。我不能穿,否则他们会发现。这是我为自己将来上大学而攒的。

我挑了黄袜子以搭配那件黄衬衫,又挑了一条灰裙子、一件蓝T恤、一条牛仔裤。她赞成我的每一个选择。我挑的这些衣服有的过紧,有的可能带点性感,起初我还不太好意思,但她并不以为意。

我没有把偷来的钱攒起来,因为我不知道存钱有什么用。我看中心仪的东西时,转眼就将其买下。除去给我自己买东西,我还给父母、劳伦娜、弟弟买了生日礼物和圣诞礼物。我听别人说过,要把钱存起来,等以后买想要的东西。我无法理解这种做法,因为每当看到心仪之物,我都迫切地盼着立刻将其据为己有。而且,既然早也是买,晚也是买,存钱等以后再买有什么意义呢?我还听人说,要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或者仅仅是有所储备。我却想,真遇到用钱的急事,我总会想出办法,明的暗的,办法有的是。我比存钱的人聪明多了。

“太漂亮了,”劳伦娜赞道,“买了。”

当天晚饭时,父亲说请了个摄影师到家里来拍照片。我的手又抖了起来,摔了一个杯子。

我们到达商场时,盖璞<a id="jzyy_1_249" href="#jz_1_249"><sup>(4)</sup></a>童装门口正好有辆车离开,腾出了一个停车位。“这是天意啊。”她说。停好车,我们走进店里,我从架子上选好衣服,将其挂在试衣间里的挂钩上。我拿起一件黄色棱纹衬衫、一条黑色棉料休闲裤,在身上比画了一下。

一天上午,摄影师来了。他和助手在客厅的椽条上挂了一张白纸。白纸直垂地面,以作为背景。他先为弟弟单独拍了几张,弟弟坐在白纸上,穿着牛仔连身裤。接着,他又为我们拍了全家福,我站在他们仨后面。接着,又拍了劳伦娜抱着弟弟正视前方的照片,她穿了一件流苏花纹马甲,脚上穿着松糕鞋。

“哪里,傻乎乎的。”她说。轻描淡写的样子太酷了。

“丽莎,下一张照片你不能参加。”父亲对我说道。

“这太阳镜真漂亮。”我赞叹道。

我走到一边看着,假装满不在乎。拍照期间,父亲抱着弟弟,他突然大哭起来,劳伦娜就抱着他上楼去换尿布。父亲像往常一样,借机去书房里办公。

我们俩从家里出来,走到私人车道上,来到父亲给劳伦娜买的那辆白色宝马敞篷车前。她戴上了一副太阳镜,镜片很小,呈方形,镜片是绿色的,镜架是褐色的树脂。

那天的太阳躲在云后,像块黄斑,阳光淡淡地四处漫射。我站在摄影师旁边。他看了看我,问道:“我能给你拍几张照片吗?”

“时间太紧,”她说道,“咱们只能去一家店。”我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跟母亲出来时,通常是时间宽裕,但手头紧张。跟劳伦娜出来时则恰恰相反,手头宽裕,但时间紧张。并且,跟劳伦娜一起购物,选中的都归我,这感觉就像母亲跟我讲过的一个电视节目一样:选手们要赶在结束铃声之前,疯狂地把货架上的物品扔进购物车里。

“好啊。”我答应着。尽管我隐约觉得父亲可能不同意,但我还是答应了。

随后那个周末,劳伦娜带我去买衣服。

当时我穿着一条牛仔裤,这是父亲让我穿的。“稍等一下。”我对摄影师说道,接着就穿过走廊,跑到房间里去换裙子。这是母亲70年代穿过的一件裙子,一直挂在我的衣橱里。它像件穆穆袍,长袖,袖口有扣子,底面是黑色,上有金色和奶油色的小花,脖领和袖子上有金色的细环形花纹,前面是高的平襟,直垂到我的脚踝位置。

我对上大学一事一直念念不忘,我也知道,要想被大学录取,其中一个诀窍就是大量参加课外活动。我要去旧金山一个名叫“里克威尔默丁”(Lick-Wilmerding)的私立高中上学了,跟我同去的还有四个努艾瓦的朋友。里克威尔默丁的教学楼是现代式的建筑,通体的水泥和玻璃。早上,它笼罩在一片白雾中。中午,浓雾散去,阳光会穿过玻璃,洒在白板和机器编织的地毯上。父亲和另外几个努艾瓦的学生家长一起,为我们雇了一辆车方便上下学。早上,司机把我们逐个接上送到学校,下午再沿路逐个送到家。这样一来,要想参加课外活动时,就不能坐这辆车了。

多年以来,我一直都盼着能有专业摄影师给我拍照。我在朋友家里的墙上见过他们的照片,都放在相框里挂着。现在,我梦想成真了,母亲却捞不着拍了。穿着她的衣服拍照,就相当于她也在场了吧。这件衣服虽然又旧又不时髦,可没人会在乎。

父亲的推荐信

我跑回客厅,赤着脚,上气不接下气。我站在摄影师指定的位置,旁边是埃姆斯椅子和搁脚凳。我知道,像这样偷拍几张照片可能会侥幸成功,父亲可能不会发现。咔、咔、咔一阵快门。拍得越快,拍得就越多。我笑得很灿烂,露着牙齿,双眼闪烁。

“那就是我想错了。”我应道。我很庆幸,因为那时他没有转头看我的脸。

这时,父亲从书房里出来了。“这是在干什么?”他问我,上下打量着换了衣服的我。

“不是。”他回答我,语气简单明了而且仿佛不屑一顾,似乎我是在诈取他的称赞。“抱歉了,孩子。”

“他说他要……”我解释道。

其实我真希望他能给我这份荣耀。

“停下,”他对摄影师说道,“别拍了。”

“是不是以我命名的?”我问道。我们俩都直视前方,我没有看他,语气听起来只是好奇而已,没有别的想法。

回到母亲家

“怎么了?”他问道。

一天晚上,我一边洗碗,一边跟母亲通电话。我说约好了去看牙医,她说要来开车送我。我同意了,却有点忐忑,觉得父亲和劳伦娜可能不愿意让母亲接送我出门。我本应在他俩的照管之下,可这下由母亲接管了。我本可以自己骑自行车去看牙医,父亲和劳伦娜也是这样说的,可我太懒了,不愿意骑四十五分钟自行车去看医生,何况母亲说能开车送我。以前母亲不正是因为干够了这种差事而不愿照看我吗?现在,让她重挑重担,或许能让她打破心障。

“那个,你做的那个电脑,Lisa……”

她说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开车回家的路上,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他Lisa电脑是否以我命名。我等了很多年,就是想等这样一个与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问他这个问题。倘若他的回答是否定的,我也不至于当着外人的面丢脸。

“我想帮忙,”她说道,“但是你得早点出来。我可不愿在那个家门口久等。”

父亲低头从钱包里拿出零钱。“是啊,有几次。”他应道,把零钱递过去。结完账我们就离开了,我跟着他回到车里。他刚刚不承认自己身份的样子实在太酷了!哪怕是从这种普通的小事中,我都能感受到他的魅力。

星期六,我们几个都在厨房里。厨房的窗户正对桑塔丽塔街,也就是母亲说要停车等我的地方。母亲来接我的事,我没告诉父亲和劳伦娜。

收银台前,一个扎着褐色长马尾辫的男人看了看他,问道:“有没有人说你长得很像史蒂夫·乔布斯?”我在一旁听了不露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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