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 (第4/5页)
威勒顿小姐是她所谓的“声音艺术”的忠实拥趸。她坚称耳朵与眼睛一样,都是读者。她喜欢这样表述。“通过抽象语言的描绘,眼睛形成一幅画面,”她对“殖民地之女联合会”的一群人说道,“一次文学冒险(威勒顿小姐喜欢‘文学冒险’这个词)的成功依赖于头脑编织的抽象语言,还有留存耳中的声音特质(威勒顿小姐也喜欢“声音特质”这个词)。”“罗得·莫顿唤他的狗”这个句子有一种尖锐的气质;接下来的“狗竖起耳朵,悄悄溜到他身边”,给了整个段落需要的开局。
“我们只有小母鸡的蛋。”他说着,又舀出一把豆角。
“罗得·莫顿,”打字机写道,“唤他的狗。”打完“狗”她倏然停下了。威勒顿小姐的第一句永远是最好的。“第一句,”她总是说,“闯进她的头脑——像一道闪电!就像一道闪电!”她说着,一边打着响指,“像一道闪电!”她的故事就是建立在第一句之上的。“罗得·莫顿唤他的狗”是自动到威勒顿小姐脑子里来的,她又读了一遍,断定不仅“罗得·莫顿”是一个佃农的好名字,“唤他的狗”也是最适合佃农做的事了。“狗竖起耳朵,悄悄溜到罗得身边。”威勒顿小姐打下这句话,并没有意识到她犯的错——一段里面出现了两次“罗得”。听起来很刺耳。打字机咔咔地退回原处,威勒顿小姐在“罗得”的名字上打了两个×,用铅笔在上面写道:“他”。她准备好要往下写了。“罗得·莫顿唤他的狗。狗竖起耳朵,悄悄溜到他身边。”“狗”又出现了两次,威勒顿小姐心想。嗯……但她觉得,不像两个“罗得”那么难听。
“哦,在哪里,有什么区别?”威勒顿小姐盘问道。
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嗯。佃农!威勒顿小姐从来不曾与佃农有过亲密的接触,然而她考虑到,他们会让一个主题不失风雅,又能给她的作品注入一种社会关怀的气息,这对她渴望进入的那个圈子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我总是能充分利用,”她嘀咕道,“钩虫这个题材。”现在灵感来了!毫无疑问!她的指头在键盘上兴奋地悬空扫过。接着她突然以极快的速度打起字来。
男孩把几根豆角扔回到箱子里,懒洋洋地走到装鸡蛋的盒边,递给她一个硬纸盒。“说实话没啥区别,”他说着,把泡泡糖往门牙上推了推,“就是年轻的小鸡吧,我也不知道。你要不要啊?”
威勒顿小姐在打字机前坐下,长出了一口气。好吧!她刚才在思考什么呢?哦。面包师。嗯。面包师。不,面包师不行。还不够生动。面包师没有社会冲突。威勒顿小姐坐在那里,盯着打字机。ASDFG——她的眼睛在键盘上流连。嗯。老师?威勒顿小姐思忖道。不。天哪,不。老师总让威勒顿小姐感觉不舒服。她在威娄普尔中学的老师还不错,不过她们都是女人。威娄普尔女校,威勒顿小姐想起来了。她不喜欢这个词,威娄普尔女校——太生物学的感觉。她通常只说她是威娄普尔的毕业生。男老师让威勒顿小姐有一种要说错话的感觉。再说老师也不合时宜了。他们甚至不是什么社会问题了。
“要,再来两磅西红柿。熟的西红柿。”威勒顿小姐补充道。她不喜欢购物。这些店员凭什么如此倨傲。如果来的是露西娅,男孩就不会这么磨蹭。她付好鸡蛋和西红柿的钱,匆匆离开。这地方让她有些沮丧。
威勒顿小姐把面包屑全都放进手里,扔到了窗外。她把屑铲和扫屑器拿回到厨房,放在冷水龙头下冲洗。她把它们擦干,塞回到抽屉里。结束了。现在她要回到打字机前。她可以一直待到中饭时间。
杰克南瓜灯是庆祝万圣节的标志物。
一家杂货店会让人沮丧,真可笑——不过是些无聊的日常用品——买豆角的女人——用购物推车推着孩子——为南瓜多了还是少了八分之一磅而讨价还价——她们能从中得到什么呢?威勒顿小姐感到不解。哪里有自我表达、创造和艺术的空间呢?她周围全都一样——人行道上熙熙攘攘、匆匆赶路的人群,手里提满小包装袋,脑子里也全是——那边有一个女人,用带子拴着一个孩子,拉他,拽他,把他从展示杰克南瓜灯的橱窗边拖走;她这一生都要在拉他拽他中度过了。那边还有一个,购物袋掉在地上,东西撒了一地,另一个在给孩子擦鼻子,街那头有一个老妇人带着三个蹦蹦跳跳的孙儿孙女,他们身后有一对情侣,两人不雅地紧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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