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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之夜 (第2/5页)

讲座即将开始,读者们有序地坐下。她混在人群中,找了个座位坐下,尽量远离那张铺着深红色天鹅绒布的讲桌。展厅里几乎没有一道自然光线,只有讲桌上方的灯光。这样更好,他从讲桌方向看过来的话,就不可能发现她了,因为耀眼的聚光灯会让他短暂失明。

阿伦施泰因、十字路口、碉堡、市政厅,停滞的街头潮流。在这里,每一个故事都始于火车站。这个城市不适合生活,只能在这里短暂逗留。普鲁士铁一般的纪律、亚细亚的愁绪。几乎感觉不到一点水汽的味道。她点了杯咖啡,时钟敲响了下午三点钟,她的孩子大概还在房间里午睡吧。突然,她开始思念他们的气味了,为什么孩子的头发闻起来总有股风的味道?服务员饶有兴致地收下小费,用调情的暧昧眼神盯着她看。她没有理会,而是慢悠悠地往火车站的方向走去。突然,她不再感到镇静自若,她的心脏开始怦怦直跳。她觉得自己才像来自二维空间的生物,只存在于这一瞬间,仿佛自己既无过去,也无将来,只是一个往车站走的女人,此外,就谁也不是了。

现场的气氛跟戏剧开场前一样。听众们低声交谈着,时不时环视着大厅。摄影师一言不发地调整好摄影用的三脚架。大厅入口处传来窃窃私语,终于,T先生本人出现在入口处。他的登台是如此完美。他本来就很完美。他一直就非常与众不同,但她无法解释,他到底哪里与众不同了。他从里到外散发着一尘不染的洁净感——他脸上的胡碴子不见了,皮肤永远白皙,身着一件洁白的衬衫,衣领硬挺,戴着一副银色眼镜,套着一件冷灰色外套。从她所坐的位置望去,看不见他的鞋子,但她毫不费力就能回忆起他十年前穿的鞋子——一双棕色皮鞋,鞋头很窄,鞋面有点内凹。她还清晰记得他光着脚的样子,这比世上最深情的表白还能透露一个人的心声。她在想,他现在是不是也光着脚在大厅里走着。

她猛然惊醒。戴着礼帽睡觉,让她的脖子很难受。她急忙下床照镜子——眼睛四周有点浮肿,难道她哭了?现在该出门了。

他不仅苍老了许多,而且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他不屑于看观众一眼。他泰然自若地坐在椅子上。他把面前的窄口玻璃瓶和玻璃杯移到一旁,从外套口袋里取出一沓笔记,小心地把它们按次序摆放在讲桌上,清了一下嗓子,最后才朝听众方向望去。刺眼的灯光使得他睁不开眼睛。她心头一颤,她感到他的目光有一瞬间落到了自己身上,虽然他的眼睛仍是眯成一条线。不,他应该没认出她。他也不可能认出她,距离太远了。但她总能在人群中认出他来,无论距离有多远。

这座房子隐没在牛蒡花中,被高高的栅栏围起来。她偷偷潜入院子,预感他一定在家里,她只想看他一眼。她遽然发现自己原来一丝不挂,便赶紧跳进牛蒡花丛中。她从房子后出发,弯着身子,在花丛中穿梭,往院子方向走去。现在,她可以看到客厅里亮着的灯。屋子里在举办宴会,透过玻璃窗户,她看到客人们手里拿着酒杯,在大厅里来回穿梭。她只能瞥见他们的嘴巴在动,却听不见说话的声音,应该是玻璃把声音隔绝了吧。那个女人,那个身着蓝色衣裳的美丽女子,就是他的妻子。她朝每位客人微笑,这种社交场合对她来说,早已司空见惯。牛蒡花的披针突然显得更加扎人。他并不在里面,不在这个宛如水族箱的客厅里。他并不在里面。

“亲爱的读者们,”讲座开始了,“我受邀为大家谈一谈……”

每逢夜晚,他们都会与其他朋友一起歇坐在俯瞰潟湖的露台上。水岸边的树叶在黄色灯光的映照下,让人误以为这是城市里突然出现的一片茂密森林。朋友们在嬉戏打闹,聊着八卦——这群人仿佛海上岛屿,而她和他只在这座岛屿的岸边短暂停留,仅仅是出于对脚踏实地这种感觉的思念,但在海上漂泊,才是他们的毕生追求。

在他的讲话中没有任何关于这座城市的内容,他也不曾有一次朝专心致志听讲的读者们露出笑容,更别提任何形式的眼神交流了,他既没有感谢送花给他的人,也没有感谢在火车站辛苦等候的人,更没有感谢兴奋不已的书迷。他甚至没有做任何自我介绍,没说明自己以何种身份而来,也没说明自己为何而来,没有说自己对这座城市的印象,更没有谈及他对五月的阳光、女人的礼帽、男人的怀表有何种感觉。整场讲座,他没有一点磕磕碰碰,自始至终都面无表情,虽然咬字清晰,但语气单调乏味。他唯一的肢体动作就是时不时调整一下领结,但似乎只是想确认自己仍在现场。他一定是想让大家觉得他是一个有着完整人格的人,一位全能的欧洲作家,一个永远充满智慧、时刻保持中立的人。在他看来,隐藏自己的真性情才可谓真正的美德。贵族之优雅,在于中庸。她却察觉出了他的意图,不然呢?只有期待着他终会摘下面具,她才会感到兴奋不已。有前后的对比,才有悬念。她恰恰爱他的这一点。他的这一项技能,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当他们逛累了,就会找个咖啡馆,或者某处荒无人烟的沙滩,在那里搭起帐篷,又或是坐在码头的木板上。只有那个时候,他们才开始进行眼神交流。但两人总是欲言又止,陷入沉默。她很想投入他的怀抱中,她每一寸肌肤都能感觉到他那双浅蓝色的眼睛在肆无忌惮地投来炽热的目光。

他说话时,镇定自若,直截了当,每句话结束时他会稍做停顿,他的那双蓝眼睛则会望向天花板。每次短暂的停顿,宛如无形的逗号、空格、破折号。他的变化可真大呀!他在谈论音乐,而非文学。不少听众也许会感到扫兴,难道作家不应该谈文学吗?

当时,他们每天都在城里闲逛。夏天的威尼斯酷热难耐,街道甚至因高温而融化变软,河道传来阵阵恶臭。他们发现两人一直都在加快步伐——他们得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在赶路。“啊,我们为什么走得这么快?”他们猛然放缓脚步,不禁大笑起来。他们每天一起散步,其实是为了享受不同大小的手掌间的摩挲、无意间的肩碰肩,在夏日暖风的吹拂下,让对方闻到自己的香味,让对方的影子磨蹭自己的腿。他们多数时间就这样肩并肩走着,并不刻意看向彼此,而是暗中观察对方的一举一动。他一路上几乎只跟她说关于自己的家族的历史。这怎么可能?她感到难以置信,因为她自己的家族没有什么是值得一提的。然后,他滔滔不绝,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似乎惧怕她不相信自己的出身,体内流淌着汉萨同盟城市的富商、他们疲于生育的妻子、他们的后代、蓄着吓人大胡子的商会代表的血液。时间是以人来命名的。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成为一名作家。他不仅牢记他们的名字、他们说过的箴言,还记得他们某些失礼的举止以及怪异的个人习惯。大概是为了能让她理清每个人物的关系,他赋予了每位家族成员一种独特的性格特征。她半信半疑,怎么可能每个人物都具有传奇色彩?这有违逻辑。世界是由人民群众和少数独立个体所创造的,后者只占少数。对她而言,每个人宛如海浪,每一朵浪花看起来都大同小异,唯一的例外是我们所爱的人,可我们做不到去爱所有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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