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3/5页)
庆幸的是,大部分写这件事的书里都没提到我。那些平装书的书名渗着血,内页是泛着光的犯罪现场照片;还有首席检察官写的那本大部头的书,没那么受欢迎,但更精准,细节具体到了令人反胃的地步,比如他们在小男孩的肚子里发现了还没消化完的意大利面。确实有几行字提到过我,是一个前诗人写的,那本书已经绝版,而且他把我的名字弄错了,也没有扯出一点儿外祖母和我的关系。那个诗人还声称中央情报局在制作色情电影,由吸了毒的玛丽莲·梦露主演,这些电影被卖给政客和外国元首。
“伊薇。”我说。
“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对萨莎说,但她的表情一片空白。
我能看出他正努力地把我归放位置、赋予意义。
“然而,”朱利安说,脸上放光,“我一直认为这很美妙,虽然恶心,但仍然很美妙。”他说,“这是一次搞砸了的表达,但仍然是一次表达,你知道的,一次艺术的冲动。你得毁灭才能创造,反正是那套印度教的屁话。”
“我在这儿待几个星期,”我说,意识到自己正裸着双腿,并为刚刚那样夸张地说要报警感到尴尬,“我是你父亲的朋友。”
看得出他把我不知所措的震惊理解成了赞同。
我差点儿笑出来——上次看到他的时候他还只有十三岁,瘦骨伶仃的,一副还没发育完全的样子。他是丹和艾莉森的独生子,从小受到父母过度的关切,被带着参加遍了美国西部的各种大提琴比赛。每周四他要跟着家教学中国普通话,平时吃的是黑麦面包和维生素软糖,父母用庇护的篱笆将他与一切挫折隔开了。但这些用心后来都不了了之,最终他上了个长滩还是尔湾的加州州立大学。我记得他在那儿遇到了些麻烦,好像是受到了开除的处分,也可能比那个版本温和点儿,被下放到专科院校读一年。他以前是个害羞、很情绪化的孩子,畏惧汽车收音机和不熟悉的食物。现在他已长出了坚硬的线条,衬衫下面匍匐着文身。他已经不记得我了,他有什么理由记得呢?我不在他投去情欲目光的那类女人里。
“天哪,我简直不能想象,”朱利安说,“能真正参与那种事情。”
“朱利安?”
他在等我的回应。我突然遭到厨房灯光的伏击,头晕眼花。他们没有注意到房间太亮了吗?我怀疑那个女孩是不是真的好看,她的牙齿有些泛黄。
心中因为恐惧而一直横着的玻璃窗,突然消融了。
朱利安用肘轻轻推了推她:“萨莎连我们在讲什么都不知道。”
“你报啊,”他搂紧身边的女孩,“快报。你知道吗?”他掏出手机,“去他妈的,我自己来报。”
几乎每个人都至少知道一个可怖的细节。大学生们有时会在万圣节扮成拉塞尔的样子,双手沾满从食堂里讨来的番茄酱。一支黑金属乐队把那颗心放在专辑封面上,就是苏珊在米奇的墙上留下的那颗歪歪扭扭的心,用的是那个女人的血。但是萨莎看起来这么年轻,她为什么会听说过这件事呢?她又为什么会在意?她已迷失在那种深深的确定感里——自身经验之外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存在的。就好像事情只会朝一个方向发展,时光引着你穿过走廊,进入室内,那个必然的自我在里面等着你,宛如胚胎,已做好让你发现的准备。多么悲伤啊!有些时候,你意识到自己是永远到不了那儿了,意识到自己已是浮光掠影般地度过了所有的日子,任年华流逝,而人如刍狗。
我尽力搜寻一切能保持的威信,使劲拉着T恤下摆,好遮住我的大腿。当我说要报警的时候,男孩轻蔑地哼了一声。
朱利安拍了拍萨莎的头发:“那真算得上他妈的一件大事了,嬉皮士在马林边上把那几个人给杀了。”
“这他妈的是怎么回事?”男孩放下手里的啤酒瓶,女孩紧紧贴在他身边。男孩看起来二十岁左右,穿着有大口袋的短裤和白色高筒袜,稀麻布似的胡须下面有颗玫瑰色的青春痘。但女孩还只是个小家伙,十五六岁,苍白的双腿略微泛着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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