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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如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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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用法:</b>想要展现文学名声的起起伏伏,可以用多斯·帕索斯作为例子。

小说家

欧内斯特·海明威<sup>∗</sup>、威廉·福克纳<sup>∗</sup>、F.S.菲茨杰拉德,还有约翰·罗德里格·多斯·帕索斯。他现在是不怎么出名了,但曾有一度上面最后一个名字拿出来并不比前三个要逊色。具体来说,多斯·帕索斯有一项荣誉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写出了一部经典的“伟大美国小说”——虽然他是有点作弊的,因为那部被称作《美国三部曲》的大作,实际上包含了三部小说(《北纬四十二度》《1919》和《赚大钱》)。但这部作品依然会出现在二十世纪伟大小说的榜单上。

John Dos Passos,1896—1970

跟海明威一样,他也被归在“迷惘的一代”——这个词是葛特鲁德·斯泰因<sup>∗</sup>发明的,指的是那些被一战恐怖场面造成心理阴影的作家们。(所谓的“迷惘”,指的是他们在战后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了。)说到多斯·帕索斯(他的这个姓氏说明他父亲有葡萄牙血统),他在法国和意大利都为战时流动医院开过车;这段经历启发他写出了反战小说《三个士兵》(1921)。之后,他为了写他那个了不起的三部曲,拓宽了自己的经营范围,通过十二个不同角色的视角记录1900年到1930年间的美国生活,这些人里包括傲慢的一心要飞黄腾达的人,也包括好心的机械工。

<b>约翰·多斯·帕索斯</b>

除了总体上分量很重之外,这部作品还有技术上的创新,被称为“拼贴”,也就是在行文中穿插了很多虚构的剪报。这一手法让让-保罗·萨特<sup>∗</sup>觉得如此耳目一新,宣称多斯·帕索斯是最伟大的在世作家。多斯·帕索斯曾经是个坚定的社会主义者,但随着时间推移,他思想越发右派,文学圈对他也不像过去那么青睐了。五十多岁的时候,多斯·帕索斯遭遇不幸:因为一次可怕的车祸,他的妻子没有生还,他的一只眼睛也瞎了。

因为对于荷马我们知道的太少,所以关于他的身份有很多疯狂的说法。罗马皇帝哈德良问特尔斐神谕的时候,对方告诉他荷马是奥德修斯的孙子。十九世纪小说家塞缪尔·巴特勒提出《奥德赛》的作者是个西西里的年轻姑娘。还有另外一个没什么根据的说法,但让人很愿意相信:荷马或许就是奥德修斯本人。

<b>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b>

所以,当有人提到“荷马”时,他们指的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两首叙事长诗(它们不押韵,但符合音步);它们都是在公元前十二世纪到公元前八世纪用希腊文写的。《伊利亚特》讲述的是特洛伊战争中的不同片段,最后的高潮是特洛伊人赫克托死在了希腊人阿基琉斯的手上。它写得并不复杂,诗意动人的段落和栩栩如生的暴力场面互相交替,累积成一股难以抵挡的冲击力。而《奥德赛》则是风味全然不同的一道菜了。它写了希腊人奥德修斯从特洛伊还乡,一路历险(和女巫、怪兽搏斗),写他最后如何击败了那些趁他不在家追求他妻子珀涅罗珀的混蛋。这个故事更欢快热闹一些,也因为加了幽默、日常细节和偶尔的血腥惨状而非常生动。

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

荷马是瞎子吗?过去大家都这样说,但实际情况便是:我们对他一无所知。或者是对“她”。甚至是“他/她们”。传统说法把荷马想象成一个四处游走的盲诗人,现在接受这一说法的人已经不多了。大家开始广泛认可“他”的两大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实际上出自不同的作者。说到底,因为它们全是口头相传的,也就是说要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和传承,不停地被改进,所以你很有理由说它们都是由很多不同的作者完成的。

短篇小说作家

<b>用法:</b>“荷马式的”作为一个形容词大致都被用作“史诗般的”意思,特别是会把它用来形容两方英勇的战士或大人物之间的正面冲突。

<b>用法:</b>任何高深的科幻故事,特别是提出深刻存在主义问题的,你都可以说“本质上延续了博尔赫斯的风格”(要是里面还出现图书馆或迷宫就更合适了)。

诗人

伟大的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写短篇不只是因为他热爱这个体裁,也因为他的视力太差,所以每次只能写很短的时间。掉书袋的时候博尔赫斯是个非常好的选择,因为每次你不仅可以显示对他的作品整体上非常熟悉,而且还能炫耀自己很清楚他名字的特别发音<a id="jzyy_0_41" href="#jz_0_41"><sup>(1)</sup></a>。岁数越大,他越喜欢写诗,因为这就意味着他可以把整个作品都放在头脑中,而不用很吃力地在纸上审读。不管怎样,他最长的作品就是一个十四页的短篇故事。提到写长篇小说,他曾经评论道:“要用五百页的篇幅铺展一个明明五分钟就表达清楚的意思,这是疯子才肯吃的苦。”

Homer,公元前12世纪—公元前8世纪

他这话里有没有玩笑的成分?碰到了博尔赫斯这种事都很难说。他是个文学的顽童,会替一些只在他脑海中存在的书写书评。有时候,他会把某个著名作家的某个生僻的短篇“翻译”出来,比如伊曼纽·史威登堡的某个故事,但其实这个作品也是他编出来的。有人称他全凭一己之力发明了魔幻现实主义(也就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萨尔曼·拉什迪和其他那些人运用的风格),但这种说法可能会造成误会。博尔赫斯的故事一般不会有那种“很久很久以前”的童话氛围,而这是那些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特点之一。不过博尔赫斯的确会写一些奇幻、诡异的情节,而且是很高渺、很需要费脑筋的那种。比如他的短篇《阿莱夫》里,一个男人偶然发现了一个时间机器,让他可以同时目睹世界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在博尔赫斯笔下反复出现的意象是镜子、图书馆和迷宫。

<b>荷马</b>

博尔赫斯的眼睛到最后就完全看不见了。他母亲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他,直到她九十九岁去世。博尔赫斯一直跟她住在一起——这种生活方式很像某位巴黎的知识分子,也是跟母亲住在一起,直到她去世……

希腊神话中有个目不见物的先知特伊西亚斯,但他比那些视力更好的人能“看见”更多。接下去的几位可以说是他的后裔。

<a id="jz_0_41" href="#jzyy_0_41">(1)</a>前文在“用法”中也给出了“Borges”的发音。博尔赫斯在英文中出现时,也有照英文字面发音的(接近“乔治·路易斯·博盖斯”),但可能按照西语发音更高级(和中文译法比较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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