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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国会街上买了一家破旧的酒吧,正在慢慢地把它改装成自己想象中的高档酒吧。当时港口地区还没有翻新,那些T恤商店、工艺品店、艺术影院还没有出现,晚上5点到7点免费向客人供应零食的酒吧也尚未存在。或许赫尔姆斯老爹有所预感,他换掉了酒吧所有的旧窗户,又装了一个新屋顶,还从贝尔法斯特的某个废弃的旧教堂买来了家具。
我对赫尔姆斯老爹也产生了怜悯。他得了皮肤病,脸上和身上坑坑洼洼,却要因为打碎玻璃的事情惩罚两个少年,不仅要惩罚他们的肉体,还要破坏他们的友谊。
克拉伦斯·约翰斯和他的醉鬼父亲一起住在缅因州商业路附近,他也得到了这个教训。克拉伦斯性格随和,却很蠢,是天生的好伙伴。我们在一起玩耍过一年,在慵懒的夏日午后练习气枪,偷喝他从他老爸的储藏室里拿来的啤酒。我们有些无聊,想要找点乐子。所有人都知道了这件事,甚至包括赫尔姆斯老爹。
“今晚你学到了两个教训。第一,再也不要惹我;第二,你知道了什么是友谊。你唯一的朋友就是你自己,因为其他人总会让你失望。到了最后,我们总会变得很孤独。”他转过身,穿过滨草和沙丘,回到了车里。
从纽约搬去那里时,我觉得自己很厉害。我既聪明又敏捷,如果和缅因州的乡巴佬打起来,也比他们更有劲儿。然而赫尔姆斯老爹让我意识到自己错了。
他们开车走了,我们走到一号公路上。我的衣服都破了,而且被海水浸湿。我们什么都没有说,即使最后在我外公家大门前分别时,也没有讲一句话。于是,克拉伦斯走进了夜色中,廉价的塑料鞋在地面发出啪啪的声响。从那以后,我们不再一起玩耍。我甚至快要忘了他,直到十二年后听说他的死讯。当时,有人想要抢劫奥斯丁郊区的一个电脑仓库,克拉伦斯是那里的保安。他想要保护一批电脑,却被抢劫者开枪打死。
“但赫尔姆斯老爹不是这种人。”他接着说,“他好像有些问题,但我也说不清楚。我很好奇如果他长得没有这么丑,性格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他想,人们也愿意的话,没准儿他还能当上美国总统呢。小子,你要离他远一点儿。昨天的教训你学到了吧?他可不好惹。”
我回到外公家,从药箱里拿出一些消毒剂,脱光衣服,站在浴缸中给自己涂药。那些伤口很痛。涂完药后,我坐在浴缸里哭了起来,最后被外公发现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走了出去,带回一个红色的碗,里面装着兑了水的小苏打,仔细地将它抹在我的肩部、胸部、腿和胳膊上,又往我的手里倒了一点,让我抹在腹股沟。他用一条白色的棉布毛巾裹着我,让我坐在厨房的一把椅子上,给我们两个各倒了一大杯白兰地。我记得那酒是人头马XO,很珍贵。我喝了很久,但我们都没有说话。我起身准备去睡觉,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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